培训期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培训期间也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工资支付原则 : 从用人单位用工的当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按单位的要求参加培训、正常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约定向其足额支付工资。 培训期间工资支付 : 培训期不给工资属于变相地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培训期不给工资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且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