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广告的合规性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广告内容合规要求 真实性与合法性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
禁止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对升学、考试通过、学位获取等教育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如“保过”“100%通过”等)。
禁止关联考试机构不得明示或暗示与考试机构、命题人员有合作或关联,避免让消费者产生“内部消息”等不当联想。
禁止利用权威名义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或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禁止夸大宣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培训效果(如“7天掌握英语”)或编造政策变化(如“考纲突然调整”)。
二、发布渠道与形式规范 禁止特定场景广告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及公共场所(如居民区、学校周边)不得刊登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广告可识别性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需显著标明“广告”字样,确保消费者能够辨明。
数据引用规范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需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及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政策遵循 :涉及行政许可的广告需与许可内容一致,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需报审批机关备案。
未成年人保护 :广告内容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避免制造焦虑情绪。
若广告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责令停止发布、罚款等处罚。建议教育培训机构在制作广告前进行合规审查,咨询专业机构或监管部门,以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