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教育处,即职业教育处,主要负责统筹管理职业教育工作。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拟订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 ,以及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
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 ,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学籍 ,承担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工作。
统筹管理高等职业教育教学 ,指导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拟定高等职业教育省级评估标准、教学建设的基本文件 ,组织和指导对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及相关教学业务工作评估。
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 ,包括指导、协调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
协同做好中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招生、就业指导。
协调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就业指导工作 。
协同做好职业院校的开办、撤并、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
参与拟订全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
指导市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业务管理 ,组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与调整 ,组织开展教育质量评估。
研究指导全市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 。
审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机构 。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 ,拟订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教学文件 ,指导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负责全省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工作 。
负责拟订春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招生专业类目和考试模块 ,参与研究技能测试考试标准。
负责指导全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
负责指导全省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 。
负责全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 ,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和学生表彰奖励及学籍管理工作 。
承担高等职业院校设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参与全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牵头组织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和教学团队评选认定工作,参与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遴选培养工作。
这些职责涵盖了职业教育的各个方面,从统筹规划、教学管理、专业设置、教材建设到评估和监督,确保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