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培训学校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监管主体和职责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是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核、日常教学活动监督及收费管理。学校需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学科类培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宏观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如《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并监督学校履行“四应当”“八不得”等规范。
民政部门民政局通过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对未按规定注册或年检的培训学校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商部门 :负责培训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及经营行为监管。
税务部门 :对培训机构的税务合规性进行监督。
三、管理职责分工示例教育部门 :审核办学资质、课程设置及收费标准。
人社部门 :规范招生宣传、监督合同履行。
民政部门 :查处年检不合格、违规收费等行为。
四、违规处理案例2024年2月,温江区教育局公示了12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涉及暂停办学或停止招生。2024年12月,市民政局又通报了19所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
建议家长在选择培训学校时,通过教育局官网或热线(如028-82768383)核实机构资质,避免选择违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