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退费管理规定,退费政策主要分为课程开始前和课程开始后两种情况:
一、课程开始前退费 全额退还若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要求,培训机构需在 5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退还所有已收取的费用。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培训机构原因暂停课程(如停课政策、经营调整等),需提前通知学员并协商退费方案。 二、课程开始后退费 按比例扣除学员需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在 15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退还。
时间限制 课程开始后 超过15个工作日 未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费权利。 三、其他注意事项 霸王条款限制若合同中有“禁止退费”等霸王条款,且未提供相应服务,则该条款无效。
费用退还方式退费应原路返回,学员可要求提供发票。
监管措施 培训机构需将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制度公示,不配合资金监管的将面临处罚。 四、建议流程书面申请 :向培训机构提交书面退费申请,明确退费金额及计算方式。
协商解决 :与机构协商一致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办理退费。
投诉维权 :若协商失败,可向当地教育部门或消保委投诉。
以上政策适用于“双减”后的校外培训机构,对超3个月预收费的禁止收取及信用公示等要求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