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在符合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是被允许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背景与分类管理 政策依据国家层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对非学科类培训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的监管要求。
分类标准学科类 :传统语数外等学科培训。
非学科类 :包括体育、艺术(书法、美术、音乐)、科技等提升综合素质的培训。
二、申请条件与审批流程 机构资质需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线上机构需完成省级电信主管部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
跨县域开展线下培训需在每个县域取得相关许可。
审批材料包括机构章程、场所证明、师资资质、培训材料、财务监管等。
监管要求培训内容需与办学许可证登记范围一致,且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三、特殊说明在职教师参与 :在职教师可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开展非学科类培训(如兴趣班),但需遵守相关规范,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学科类限制 :原政策禁止学科类教师兼职学科类培训,但非学科类无明确禁止规定。
四、政策目标通过分类管理、资质审核和全程监管,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市场,减轻学生及家庭负担,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
综上,非学科类培训在合规的前提下是允许的,但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