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下课外培训的合法性问题,需根据培训性质和主体身份进行区分:
一、法律与违规的界定 法律层面在职教师利用假期私自开展学科类补课属于 违规行为 ,而非违法行为。根据《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教育机构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办学许可证,而私人补习班通常未取得相关资质。
违规后果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绩效考核不合格等;
违法所得被没收,直接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二、合法补课的例外情形 非学科类培训若培训内容为兴趣培养(如舞蹈、乐器)、特长提升等非学科类课程,且不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学校正规课程学校在法定假期组织的有偿补课(如自习班)属于违规,但属于教育部门明确禁止的学科类补课范畴。
三、学生与家长的权益保护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 :教育部门明确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校外培训,无论是否取得办学资质;
投诉举报渠道 :发现违规补课可向当地教育局举报,教育部门会依法处理。
四、总结建议教师 :应遵守《教育法》规定,假期不得私自开展学科类补课,可参与学校组织的非学科类课后服务;
学生及家长 :若发现违规补课,可通过教育局渠道举报,避免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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