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未提供培训而扣除工资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不合法 无合法依据的罚款性质若公司未提供培训却以罚款形式扣除工资,可能构成任意克扣,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禁止任意克扣劳动者薪酬”的规定。
岗前培训费用不得扣除岗前培训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若以工资扣除形式要求员工承担,属于违法行为。
二、特殊情形的合法边界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协议若公司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且劳动者违反协议约定(如擅自离职),则可依法要求支付违约金。但需注意:
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或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不得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正常工资调整。
经济损失赔偿若员工因自身原因(如严重违纪)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在劳动合同范围内扣除部分工资,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三、维权建议 审查劳动合同条款检查是否有关于培训与服务期的明确约定,避免因条款瑕疵引发争议。
保留证据留存培训通知、工资条、服务期协议等材料,作为维权的依据。
协商或投诉可先与HR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综上,公司未提供培训而扣钱的行为通常不合理,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存在合法的服务期约定。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