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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劳务报酬吗合法吗

培训费是否属于劳务报酬,存在不同的观点:

属于劳务报酬 : 培训费被视为劳务费的一种,因为它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所获得的所得。 不属于劳务报酬 : 培训费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费用,不属于劳务报酬范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因此, 培训费通常不被视为劳务报酬,而是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建议:

用人单位在收取培训费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明确培训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等条款。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协议,了解培训费用的具体内容和支付方式,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纠纷。

关于培训费用是否属于劳务报酬以及培训期间工资支付合法性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分析如下:

一、培训费用的性质 不属于劳务报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非雇佣活动的所得。企业内部培训属于雇佣关系中的正常管理行为,因此培训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

可能涉及的其他性质

若培训属于专项技能培训且双方签订服务期协议,培训费用可能被认定为专项培训费用,但需注意:

培训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合同约定的80%;

服务期协议不影响工资调整机制。

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合法性 必须支付工资

员工培训期间仍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企业需按《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若以培训费抵扣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专项培训的特殊规定

若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可约定服务期,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培训费用包含直接费用(如学费、住宿费)且由企业承担;

服务期协议不得限制工资调整;

员工违反服务期需承担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三、总结建议

常规培训 :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企业必须支付,不得以培训费抵扣工资;

专项培训 :可约定服务期,但需依法合规处理工资调整和服务期违约金。

若企业存在以培训费抵工资等违规行为,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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