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了培训费不培训”是否属于诈骗,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情况:属于违约行为 合同义务未履行若培训机构明确承诺提供培训服务但未履行,通常构成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退款或赔偿学费应退还或提供等值服务。若既不退款也不培训,可依据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特殊情形:可能构成诈骗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有”主观意图,即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数额较大根据《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达3000元以上可能构成犯罪。
典型诈骗手段包括“保证聘用”“内部指标”等虚假宣传,或利用家长无法及时核实信息的时机实施。
三、建议处理方式 保留证据留存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为维权提供依据。
协商解决首次接触时可尝试与培训机构协商退款或调整方案。
投诉举报向当地教育局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通过12321等平台举报诈骗行为。
法律途径若协商失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款,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注意事项警惕高压力宣传 :如“名额有限”“不报就没有”等话术,可能是诈骗预警;
核实机构资质 :政府类培训应通过官方渠道报名,避免轻信“内部渠道”。
若遭遇疑似诈骗,建议优先通过12315、12321等平台举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