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完才上岗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不构成违法行为。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要求与责任 岗前培训的法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但该法条强调的是 未培训合格即上岗 的违法性,而非培训本身。
培训时间的具体要求一般岗位 :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 :需经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处罚标准仅当未达到培训合格标准即安排上岗时,才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处以罚款。若已开展培训但未达合格标准,需责令整改并可能面临更高罚款。
二、培训与劳动关系的认定 培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培训是用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的一部分,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必要环节。因此,培训期间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培训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三、特殊情况说明 培训与上岗时间划分若用人单位明确将培训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分开(如设置“到岗日期”),且培训内容与岗位无直接关联,则培训时间可能不计入劳动时间。但这种情况需符合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且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的岗前培训要求。
总结只要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岗前培训,并确保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就不会因“培训完才上岗”而违法。若存在未达培训标准即上岗的情况,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