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员工收取培训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向劳动者收取。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包括培训费、保险费等。
行政处罚规定若用人单位违规收费,工商部门可处以1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常见变相收费形式 培训基金或押金以“培训期间不退”等理由收取费用,员工可拒绝缴纳。
捆绑收费将培训费与服装费、保险费等捆绑,强制要求额外支出。
预收费或分期收费以“先缴费后培训”或“分阶段收费”名义收取费用。
指定教辅材料费强制购买指定教材或资料,变相增加成本。
三、应对建议 明确拒绝缴纳若遇到以培训为名收费的情况,应明确拒绝,并保留证据。
核实收费主体注意区分公司、培训机构或第三方机构,避免因误操作缴费。
保留沟通记录保存与收费方(如邮件、短信、合同)的沟通记录,作为维权依据。
向监管部门举报若遭遇大额收费或疑似诈骗,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商部门举报。
四、特殊情况处理若已缴纳费用但未接受培训,可要求退还;若因培训质量问题导致离职,可要求赔偿。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培训条款,降低法律风险。
综上,公司变相收取培训费的行为违法,员工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