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校入党培训的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和实际操作流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培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但 并非必须通过党校 。部分单位可能委托党总支或其他机构开展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基础文件,时长通常不少于24学时。
二、发展对象阶段 再培训的必要性即使在积极分子阶段已参加过培训, 发展对象仍需参加专门的短期集中培训 。这一环节是发展党员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进一步考察和强化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知识的掌握。
培训时间与合格要求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24学时),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 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
三、特殊情况说明培训形式 :可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具体由组织部门根据实际安排。
考核与反馈 :培训期间需接受考核,合格者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合格者需补考或重修。
总结流程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非党校培训 → 被列为发展对象 → 发展对象参加党校培训 → 培训合格成为预备党员
特别说明 :若连续3年未发展为预备党员,需重新参加培训并合格后,方可再次申请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