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职业健康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需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培训对象与时间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任职后3个月内完成初次培训,不少于16学时;
每年接受至少8学时的继续教育。
普通劳动者上岗前培训:不少于8学时;
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
特殊岗位或高危岗位员工 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培训内容与更新要求培训需涵盖职业病防护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技能等内容。
因工艺、设备、材料变化或岗位调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动时,需重新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考核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法律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培训责任。综上,职业健康培训是每年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劳动者健康与安全。若未按规定执行,可能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