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带薪培训期间即使考核未通过,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和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在提供劳动期间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标准若培训期间属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情形说明 服务期与违约金条款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因考核未通过要求支付违约金,需注意:
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不得影响劳动者正常工资调整机制的享受。
未提供劳动的情况若培训期间未实际提供劳动(如纯粹的理论学习),则可能不发放工资。但需结合具体合同约定判断。
三、维权途径 协商与证据收集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
劳动监察与仲裁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时效一般为一年。
法律诉讼若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书面协议的重要性 :建议签订书面培训协议,明确工资标准、服务期等条款,减少纠纷;
最低工资保障 :工资计算应剔除加班费、奖金等可变部分,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综上,带薪培训未通过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