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培训餐费 不能抵扣进项税 ,具体说明如下:
一、不可抵扣的情形 餐饮服务属于不得抵扣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购进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个人消费性质的支出若住宿费属于员工个人消费(如私人宴请、家属住宿等),同样无法抵扣。
二、可抵扣的情形 业务相关的餐饮费仅当餐饮费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如业务招待中应酬客户且取得合规发票)时,可能涉及特殊情形的抵扣,但此类情况需符合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
其他可抵扣项目培训费(含讲师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等);
员工出差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注意事项发票要求 :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内容需与实际业务相符;
费用划分 :若一张发票包含多项费用(如培训费、餐费、住宿费),需分别核算,可抵扣部分需单独开具或通过其他凭证证明;
合规性 :需保留完整的培训记录和费用明细,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综上, 培训餐费通常不可抵扣 ,但可通过其他合规业务费用进行抵扣。建议企业规范费用核算,避免因发票不规范或费用性质错误导致进项税无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