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培训期间仍需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尽管某些公司可能有特定的规定,如前3天培训期不予发放工资,但这并不符合普遍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此外,培训期是给员工提供学习和提升技能的机会,期间员工依然是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因此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即使员工在培训期间没有直接产生工作成果,但他们的培训是为了将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这也是用人单位投资员工的一种方式。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用人单位沟通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了解不发工资的原因,并表达诉求。
收集证据 :保留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培训通知、培训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
总之,培训期间不给结算工资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者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