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多项文件及通知,关于教师暑假培训的合规性,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教师寒暑假的法定权益 带薪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这是教师的基本权益。
禁止以培训名义占用假期教师法明确禁止以培训、研修等名义占用寒暑假时间,若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此类活动,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二、违规培训的界定与处理 违规培训的认定以培训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若培训内容涉及学科知识且以营利为目的,则属于违规行为。
变相参与校外培训 :包括推荐、诱导学生参与校外有偿补课,或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收费。
处理措施行政问责 :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学校和教师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考核与奖惩挂钩 :将是否参与违规培训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的“一票否决制”依据。
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家长和社会监督举报违规行为。
三、合法培训的规范要求 明确培训性质合法培训应与教学内容无关,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例如教师专业发展、教育科研等。
严格审批与备案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且不得占用教师正常假期。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