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工作培训期间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培训期间工资发放的法定要求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培训期间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标准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量工资 :按实际工作时长或完成的工作量计算,不得以未完成培训为由克扣工资。
二、特殊培训的工资与协议约定 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若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对应的培训费用,劳动者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服务期约定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协议约定工资调整双方可就服务期工资调整达成协议,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三、例外情况非工作时间的自愿培训 :若培训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且为员工自主选择(如职业兴趣培训),双方可协商确定是否发放工资或福利。
无实际工作内容 :若培训期间员工未参与实际工作(如纯理论课程且无考核),部分地区的裁判可能不支持要求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差额。
四、工资支付时效工资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遇节假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总结工作培训期间通常需要发放工资,但具体标准取决于培训性质(是否为专项服务期培训)、工作量及双方协议。若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