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校外培训机构招生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与许可要求双证合规 :需同时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需在筹设期内完成所有审批流程。
公示义务 :机构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信息需与实际办学地址、内容一致,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证办学。
二、招生行为规范禁止提前招生 :机构在取得所有资质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揽学员,且需将所有学员信息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管理。
禁止虚假宣传 :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免费试听”等名义吸引学生,需确保宣传内容与实际资质完全匹配。
三、违规处罚措施无证办学处罚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招生,将面临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违规培训处罚 :包括在非培训时间、非指定场所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以“托管”“冬令营”等名义变相培训,均属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政策背景与目的这些措施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保护学生免受超前教育压力,同时保障家长知情权。家长需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消费陷阱。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武汉市教育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