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能否设立需要根据办学类型和地区政策进行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需审批的民办培训学校类型 职业资格培训类需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参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进行资金、场地、师资等条件审核。
学历教育类需经教育部门审批,但当前政策中未明确提及民办职业培训属于学历教育范畴,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二、审批流程与要求 前置审批必须先取得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再办理工商、民政等登记手续。
具体条件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培训场所需满足面积、设施设备、安全规范等要求。
三、特殊政策调整学科类培训机构 :广东省等地已明确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但存量机构需符合新修订的《设置标准》。
非营利性机构登记 :需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防止资本化。
四、注意事项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例如济南市曾暂停市级审批,需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办学名称需规范,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教育或人社部门,确认具体审批流程和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