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职高级证书是可以换证的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规定,如果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是可以补发证书的。此外,对于出国人员,如果原已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换证时除提供原证书外,还须提供出国签证和相关资料,经省厅鉴定中心核准后,可以到省厅培训处办理。
具体的换证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刊原件一份,其中需包含您的证书遗失声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应为有北京市正式发行刊号的报纸);
原始《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的有效页复印件,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两寸蓝底免冠彩照(近期)一张(仅限2007年1月1日前核发的证书);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A4纸)一份。
提交申请 : 补证或换证申请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按照上述材料要求准备后,到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现场办理。建议您在办理换证前,先确认自己的证书是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了解具体的换证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换证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