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出勤与薪酬的关联性,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一、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建立即开始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包括入职培训期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标准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需按月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期支付。
二、培训与报酬的关联性
培训性质与报酬挂钩的合理性
培训本身属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发展资源,理论上讲,通过培训提升员工能力后,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调整薪酬。但这种调整需基于岗位价值变化、绩效考核结果及劳动合同约定。
法律与合同的双重约束
法律层面 :无强制规定培训必须与报酬直接挂钩,但用人单位不得以培训为名克扣工资;
合同层面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培训期间无工资”或“绩效达标后发放培训补贴”等条款,则需遵守合同约定。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区分培训类型
岗位技能培训 :通常与工作绩效挂钩,但需通过考核或岗位调整体现;
入职/通用培训 :一般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与个人绩效无关,但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争议解决途径
若因培训与报酬纠纷发生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
总结 :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是法定义务,但培训与报酬是否直接挂钩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岗位实际情况。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明确培训与薪酬的关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