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在二楼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梯,主要取决于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和建筑物的防火级别。
儿童教育培训机构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当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下,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防火级别 :儿童培训班(学校、机构)在一、二级防火级别建筑内设立的不得超过3楼(含)。
三级防火建筑内设立的应为首层,且不得为潜入和半潜入(地下室),不得为居民住宅和正常办学的学校。
独立消防楼梯 : 如培训机构设置在3楼以上,并且有独立的消防楼梯且仅供该培训学校使用,则是允许的。综上所述,如果培训机构在二楼,并且满足以下条件,则需要设置消防梯: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下的儿童,并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
培训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儿童,并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培训机构设置在3楼以上,并且有独立的消防楼梯且仅供该培训学校使用。
建议在具体实施前,咨询当地消防部门,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消防法规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