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逼迫学生走职高是违法的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且不得强迫学生接受任何形式的职业教育或培训。如果老师有此类行为,学生和家长可以向教育局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来说,《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此外,如果老师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老师逼迫学生走职高不仅违反了教育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学生和家长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