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关于佳音公司培训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可总结如下:
一、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期支付。
试用期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培训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 常规培训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均需按出勤情况发放工资。入职当天即建立劳动关系,培训期间也不例外。
特殊情况说明若培训期间包含试用期,则工资按上述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若培训为非试用期且单位以完成培训为条件,则可能涉及服务期协议,需注意协议条款是否合法。
三、法律依据与维权建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下限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规定 :工资需在约定日期支付,遇节假日应提前安排。
若单位存在未发放工资的情况,建议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等证据;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综上,佳音公司培训期间应依法发放工资,若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