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场未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为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法律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 适用范围 :包括建筑工地、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普通岗位若涉及安全风险同样需要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新上岗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且培训内容需涵盖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等。
二、违法后果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罚款金额通常为5万元以下;逾期未改的,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2万元。
法律责任 :若因未培训导致事故,用人单位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三、特殊说明培训形式要求 :培训需包括理论讲解、实操演练等,仅抄答案或走过场不达标。
免培训情形 :若岗位无安全风险或属于低风险岗位,可豁免培训,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四、维权建议收集证据 :保留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记录等材料,证明已履行培训义务。
投诉渠道 :可通过劳动监察大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工会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综上, 进场未进行安全培训通常不合法 ,建议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培训义务,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