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培训是指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 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教育。这种培训旨在确保从业人员达到法律所要求的安全水平,保障其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的基本安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这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具体培训内容包括:
厂级教育 :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通用安全技术、基本安全知识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 : 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 班组级教育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等这种三级培训体系确保了从宏观到微观的安全教育,使从业人员能够在不同层面上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从而在工作中更好地预防事故,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