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新招员工培训是否收费需根据培训性质和合同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收费的培训 岗前义务性培训《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提供上岗前培训,且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此类培训属于法定义务,员工无权要求支付费用。
职业安全教育新员工必须接受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同样由用人单位承担,且员工辞职后无权追索。
二、可能涉及收费的培训情形 非义务性培训若培训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性培训(如管理技能、业务拓展等),且未与员工明确约定服务期或违约金,则培训费用需由员工承担。
特殊服务期协议用人单位可与新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内不得离职,若违反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要求员工承担其他费用。
三、注意事项 警惕隐性收费即使培训未明确收费,若以“培训基金”“保证金”等名义收取,均属违法行为,员工可拒绝缴纳。
保留证据维权若遭遇不合理收费,应保留培训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
总结法定义务培训 (如岗前安全教育):单位必须承担且不得收费;
非义务性培训 :可协商收取,但需签订服务期协议;
违规收费 :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员工可要求退还费用。
建议新员工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对收费项目提出疑问,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