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境外人员直接开展培训 境内机构限制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直接开展学科类培训。这一规定适用于线下及线上培训机构,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远程教学。
线上培训规范即使采用线上方式,也必须遵守同样限制。线上培训机构需公示外教姓名、照片、教师资格证等个人信息,并公开其学习、工作经历。
二、境内人员境外培训的管理 严格审批制度国内机构选派人员赴境外培训需经国务院或省级部门审批,且需符合《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
禁止公费旅游化严格禁止以培训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活动,培训内容需与学习目标直接相关。
三、违规处罚与建议违规后果 :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相关资质等。
建议 :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停止使用境外外教资源,转而聘请符合资质的境内教师,并加强内部管理以符合“双减”政策要求。
四、其他相关规范学科类培训资质 :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个人信息保护 :培训机构需严格保密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以上规定自2021年7月24日起施行,旨在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提升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