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培训学校需要先办理办学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顺序 先办办学许可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等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办学许可证,确认办学资格后方可申请营业执照。
再办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是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前置审批,未取得该证照不得从事相关培训。
二、办理流程 核名与前置审批在工商局进行名称预核准,确保名称不与已有机构重复且符合工商登记要求。
准备并提交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预核准通知书》、办学场所使用证明、章程、管理制度等,通过教育局审核后领取办学许可证。
营业执照注册 携带办学许可证到工商局提交营业执照申请,完成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教育培训机构有特殊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工商部门,确认具体流程。 材料准备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需齐全,包括申办报告、筹设批准书、教学计划、收费标准等。
营业执照申请材料需包含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租赁合同等。
时间安排 整体流程需1-3个月,具体时间因地区和材料审核进度而异。 四、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办学许可证作为教育行业特殊资质,具有前置审批性质,未取得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综上,培训学校必须先通过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审批,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确保合法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