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不合格也有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培训期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间已建立劳动关系,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双方约定了试用期,那么岗位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亦未约定岗前培训期间工资标准,那么可以按照同工种或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因此,即使岗前培训不合格,劳动者仍然有权获得其劳动所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直接到当地劳动局找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前往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建议劳动者在参加岗前培训前,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以避免后续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