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公开信息,常州市在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员工招聘录用环节确实会核查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具体措施如下:
入职前核查机制自2020年3月起,常州市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职员工聘任动态联动机制管理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等环节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
案例应用2020年4月,常州市在联合开展教师资格专项清查中,发现一名曾猥亵7岁女童的“环球名师”王某,因2012年读研期间犯罪记录被撤销教师资格,并由教育部门责令培训机构辞退。
法律依据《入职查询意见》明确规定,对具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认定教师资格。
综上,常州在教育培训领域对性侵等犯罪记录的核查机制较为严格,旨在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