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以及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考试规定,船员在考试中有科目或项目不及格时,可以在初次考试之日起1年内办理1次补考。如果逾期不能通过全部考试,则已有考试成绩失效,并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因此,如果船员在初次考试中有科目或项目不及格,并且希望在1年内进行补考,他们通常需要重新参加相关的培训。然而,对于已经通过的部分科目或项目,如果补考时仍然需要这些科目的知识或技能,则可能不需要重新培训,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最新的规定和培训机构的要求来确定。
综上所述, 船员在考试重考时是否需要重新培训,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要求 。建议船员在准备补考前,先与相关的培训机构或当地的海事局联系,了解最新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参加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