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岗前培训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均需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计算标准若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约定了试用期,培训期间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若未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资标准,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 同工种或岗位的工资标准;
② 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 协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禁止以培训为由收取费用用人单位不得以岗前培训为名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若存在此类收费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例如:
案例 :某家政公司要求支付21800元培训费才能上岗,但实际工资仅6000元/月,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三、特殊场景补充说明未签劳动合同 :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可参考同工种或岗位的工资标准,或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协议约定 :双方可协商约定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但需符合不低于最低工资且与岗位工资差异合理的条件。
四、维权建议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存在不合理收费,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通知等证据材料;
法律途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综上,岗前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工资,且不得以培训为名收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