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培训期间是否发放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总体原则是 需要支付 。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即需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培训期,均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标准若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有明确约定(如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岗位最低档或合同工资的80%),则按约定执行。
若无明确约定,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情形说明 脱岗培训的工资支付若因员工不胜任工作而安排脱岗培训,用人单位可依法进行培训,但 不得以培训期间为由降低工资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间按最低工资支付”,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服务期与工资调整即使存在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仍需按正常工资调整机制为劳动者提供报酬,不得因服务期限制工资增长。
三、法律依据与维权建议《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要求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岗位最低档或合同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期支付。
若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
要求按约定支付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主张工资差额若因培训导致工资降低(如低于岗前工资),可要求赔偿差额。
解除劳动关系在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下,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培训期间发工资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用工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