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住宅楼通常不允许作为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 。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开设补习班需经过教育部门的严格审查与批准,同时也需遵循工商管理部门的相关法规。若超过三名学生报名参加该补习班,形成了小规模的班级体系,但却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便不得在家庭环境中私自开办此类辅导班。
《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条例》 :教育机构的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安全条件,包括消防器材、卫生状况等,且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综上所述, 在住宅楼内开办小学培训班是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 ,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和行政处罚。因此,建议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场所来开办培训机构,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