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合同未签而扣钱, 通常是不可以的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
未签培训协议不能随意扣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公司与员工约定培训产生费用的,需要双方一致同意才能扣除,未签订培训协议进行费用约定的,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工资,否则属于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
培训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 : 如果培训协议合法有效,并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培训期工资支付 : 培训期也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培训,视同在为单位提供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培训期不给劳动者工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综上所述,公司在未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的情况下扣钱,通常是不合法的。如果公司确实需要扣除培训费用,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培训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培训费用及服务期等相关条款。如果员工不同意扣除费用,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扣款,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