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校外培训与午托服务的性质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一、午托服务的性质属于校外服务而非校外培训机构
午托服务通常由具备家政服务资质的机构提供,属于校外课后服务项目,需在工商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为“校外课后服务”或“家政服务”类别。
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区别
资质要求 :午托机构无需办理办学许可证或缴纳大额保证金,而校外培训机构需在教育局备案并取得办学许可证。
服务对象与规模 :午托服务面向固定学生群体,学生数量相对较少且费用较低;校外培训机构则面向社会大众,学生规模较大且收费较高。
二、相关规范依据《河南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将校外培训机构与校外服务类机构区分,午托服务因未取得办学资质且属于家政服务范畴,不适用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求。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