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允许存在的,但需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以下是综合政策要求的总结:
一、政策环境与定位 非学科类培训属性体育类培训属于非学科类培训范畴,不在“双减”政策限制范围内。国家鼓励发展体育类培训以提升学生体质,但需与学科类培训区分管理。
政策支持方向国家通过《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范其发展,既加强监管又提供服务,促进体育教育与健康促进。
二、准入条件与资质要求 基本资质需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且资金投入需满足地方标准(如浙江省要求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
人员要求教练需具备国家认定的体育教练员证书或相关专业学历;
其他从业人员需持有职业能力证明。
资金与安全规范开办资金需经法定机构验定,且机构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过程符合卫生与安全规范。
三、运营规范与限制 禁止学科类内容体育类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或与体育中考挂钩,需坚持“健康第一”原则。
服务导向培训内容应基于学生兴趣和运动技能提升,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避免应试化倾向。
四、地方补充政策北京市 :明确禁止与体育中考挂钩,且要求机构制定科学培训计划;
浙江省 :要求机构具备稳定经费来源,资金需专项使用。
总结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满足资质、人员、资金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合规运营。建议相关机构关注最新政策动态,确保服务内容与国家导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