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给培训机构是否可以抵税,需根据捐赠性质和用途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企业捐赠 增值税抵扣若企业捐赠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给培训机构(属于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赠方取得专用发票后,未用于不得抵扣情形,可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抵税企业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但需注意:
必须通过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机构(如社会培训机构需符合公益性质)进行捐赠;
2025年3月1日起,企业捐赠支出可直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不再受30%比例限制。
二、个人捐赠 个人所得税抵税个人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捐赠20万元(未超30%),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操作方式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模块申报捐赠支出,需保存好捐赠票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三、注意事项票据要求 :企业需取得受赠机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捐赠需保留捐赠票据;
扣除限额 :企业捐赠无统一限额,但个人捐赠有30%的比例限制;
专项捐赠 :如捐赠给红十字会等特定机构,可能享受全额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