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培训期结束后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培训期间工资支付 :培训期间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即使培训期是试用期,单位也需支付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服务期与违约金 :如果培训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且劳动者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用。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培训期结束后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劳动者在培训期间提供了劳动,也不能以未满服务期等理由拒绝支付工资。如果培训协议中有关于服务期和违约金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约定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有明确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