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后是否需要再次培训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培训合格后的要求作为发展对象前的必要条件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需通过 集中培训 (不少于3天或24学时)并合格,才能成为发展对象。若未通过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书,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考试。
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
培训合格证 无统一有效期 ,但 连续两年内未发展为发展对象 的,需重新参加培训并合格。
二、特殊情况处理时间跨度的处理
若培训合格后超过5年未发展为发展对象,需重新参加培训。
若在培训合格后3年内未发展为发展对象,同样需重新培训。
学历或工作调动
毕业后就业或转校时,原培养单位会将培养考察材料转交新单位,新单位一般认可原积极分子身份并接续培养。
若新单位要求重新培训,可咨询原单位补发证书或参加新单位的培训。
三、总结流程首次培训 → 合格取得证书 → 3年内发展为发展对象
超期处理 :
5年内未发展→重新培训并考试
3年内未发展→重新培训并考试
特殊情况 :
转校或就业→材料转接,可能无需重复培训(需咨询确认)建议积极分子关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具体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发展为发展对象的程序。若对流程有疑问,应及时与培养联系人或上级党组织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