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和搜索结果,教师外出培训的工资待遇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培训期间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 试用期教师若教师处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所在地培训 :通常无额外补助,需正常上下班。
外出培训 :学校承担差旅费、住宿费,但 不发放生活补助 。
二、外出培训的补助政策 差旅补助根据培训地点距离远近发放,例如市外培训误餐补助170元,其他费用(如车费、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特殊培训补助年级长:70元
科组长/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成员(行政领导除外):60元
班主任(带内宿生10人以上):65元
老带新指导教师:30元(行政领导、科组长兼职者补1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工资构成 :教师岗前培训期间无额外津贴,仅能获得基本工资和课时费。
权益保障 :若未签订明确协议或工作未达标,可能影响工资发放,建议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工作内容。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及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学校类型(如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人事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