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后签订培训协议是否违法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培训协议本身的合法性 合法情形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双方自愿签订培训协议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此类协议受法律保护。
违法情形若协议违反以下情形,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独立性培训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两者可独立存在。即使劳动合同未签订,只要培训协议符合法律,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签订时机培训协议可在入职前、入职后或离职前签订,均不违法。例如:
入职前签订:企业普遍采用“先培训后签”的模式,合法有效;
入职后签订:若培训为专项技术培训,合法有效;
离职前签订:若涉及服务期约定,合法有效。
三、特殊情形处理 强制签订协议若以“不签协议不返岗”等威胁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可能构成强迫行为,协议无效。
培训费用与服务期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未履行服务期部分应分摊的费用。
四、维权建议审查协议内容 :明确服务期、违约金计算方式等条款,避免显失公平;
保留证据 :签订协议前应仔细阅读,签字后保留副本;
法律咨询 :若对协议合法性存疑,可咨询专业律师。
综上, 培训协议本身不一定违法 ,但需结合培训性质、签订时机及协议内容综合判断。若存在强迫签订或违法条款,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