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法律要求 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报酬。若以“入职培训期”为由不发工资,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约定。
专项技能培训对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双方可签订协议,但需注意:
培训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服务期约定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直接救济途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要求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其他维权方式劳动者可依法申请支付令、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赔偿因未发工资造成的损失。
四、注意事项证据留存 :建议劳动者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协议等材料,作为维权的依据。
协议条款审查 :若单位以服务期为由限制工资,需确认是否违反“不影响正常调整机制”的约定。
综上,在职培训期间不发工资通常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