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培训老师擅自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
需立即停止违规活动并恢复原状。
退还费用
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用。
警告或通报批评
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批评违规行为。
罚款
情节严重 :处5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补充说明
变相培训 :通过直播、线下场地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或以咨询、竞赛等名义变相培训,均属于违规行为。
竞赛活动管理 :未列入教育部门白名单的竞赛均属违规,可能涉及高额收费、管理混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