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是有工资的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工资支付情况 :培训期间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和薪酬。
如果培训是为了让劳动者适应工作岗位,且培训期间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履行了相关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如果劳动者在培训期间正常履行辞职手续,且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如果培训是由第三方机构提供,且双方事先约定若中途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用,那么可能会从工资中扣除这部分费用。
建议 :如果劳动者在培训期间离职,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支付事宜。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