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试培训期间的工资支付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支付工资员工在入职培训期间已建立劳动关系,企业需按约定支付工资,即使培训期短至一两天,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试用期工资标准若员工处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情形说明 岗前培训与试用期工资的关系岗前培训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管理行为,工资支付与试用期工资标准一致,不存在“试用期工资低于岗前工资”的情况。
外包或自费培训的例外情况若培训与工作无关(如纯技术培训且未纳入工作内容),可能被认定为非工作时间,此时企业可依法不支付工资。但此类情形需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
三、权益保护建议 合同条款审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关于工资支付条款,避免因模糊约定引发纠纷。若发现“培训期无工资”等不合理条款,可要求修改。
证据留存建议保留培训通知、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情况。
法律途径维权若企业以“培训期不发工资”为由拒绝支付,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应得报酬。
四、总结面试培训期间的工资支付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企业无权以任何合法理由克扣。若遇到工资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