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外出培训期间的工资发放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总体原则是 应当发放工资 ,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应发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培训期间属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一部分,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
试用期工资标准若培训期间处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发放规则 短期培训(1个月以内)通常按正常出勤对待,发放全部工资。
长期培训(超过1个月)奖金、津贴停发 :培训期超过1个月但不满半年的,停发奖金、行为津贴和保健费,其他工资和津补贴照发。
岗位工资调整 :培训期超过半年但不满1年的,岗位工资按低岗执行,其他待遇同上。
超过1年 :按二岗执行工资标准,其他待遇继续停发。
三、工资支付方式支付频率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支付时间 :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四、权益保障措施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发放工资,劳动者可:
协商解决 :与单位沟通要求支付。
法律途径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条款 :依据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等条款维权。
总结外出培训期间工资发放需结合培训时长、劳动合同约定及单位政策判断,但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建议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资待遇,以减少权益纠纷风险。